1949之后:背信弃义的工商业改造(上)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邀集一些资产阶级盟友在北京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责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相当于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这是中共对自己政策的一种宣示,也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一种承诺。
立足未稳时欲行新民主
在建政前夕,为了使自己刚刚建立的政权站稳脚跟,也为了遵循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阶段论的理论,中共决定中国要先经过15年到20年的资本主义过渡期,再进入社会主义。这个过渡期被中共称为“新民主主义”时期。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指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单少杰博士说:“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新民主主义新秩序,不准备很快就要对资本家下手的。就是要巩固一段时间,要利用资本主义,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要借用资本家的力量。”
1949年7月,毛泽东向中央团校毕业生讲话时说,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即转入社会主义。
安抚资本家稳住其资产
单少杰说:“以前有过承诺的。淮海战役以后,长江以北都在解放军控制之下。这时候天津一些资本家就想转移资产。当时对于中共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资产要流失了。中央就派了刘少奇到天津安抚资本家。当时刘少奇讲了很多话,比如说资本家剥削有功啊;中国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就是毛泽东这个特点吧,实用主义。当他需要的时候,什么话都许诺了。实际上就稳定了一些天津的资本家。”
好话说尽
毛泽东还不断给民族资本家们吃宽心丸。在1949年9月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党外人士向毛泽东询问什么时候向社会主义过渡。毛泽东回答说:“大概二、三十年吧。”
1950年6月23日,还是在政协会议上,毛泽东说,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还在很远的将来”。
1951年5月,刘少奇在一次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他表示,10年以后才可以“提一提”“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
至于说私有财产国有化的方法,1949年中国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国家资本与私人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注意,这里说的是“鼓励”,没有强迫的成分。
在1950年6月的政协会议上,毛泽东对“民主党派”表示:“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中共当时在经济建设上还需要民族资产阶级的协助。毛泽东曾经在1950年3月在谈到农村土改时就说过:“我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现在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组织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了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起见,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似较妥当。”
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说:“民族资产阶级将来是要消灭的,但是现在要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共同发展国民经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仍然是又团结又斗争,以团结为主......。”
私有企业蓬勃推动经济复苏
在这一时期,由于中共放手让私人企业发展,中国的私有经济发展迅速。根据中国的统计,在1949年,中国共有资本主义工业企业12万3000个,生产总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到了1952年,私有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大约是80%,处于绝对优势,为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毛泽东“一阔脸就变”
中共建政将近三年以后,“官僚资本”被收为国有了;农村的土改完成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消灭了大量潜在的敌人;“五反”运动(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使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业主受到整治或者警告;在朝鲜战场上,中国军队与世界头号强国美国的军队打成平手,国际国内形势对中国共产党颇为有利。
这时,毛泽东觉得该是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的时候了,也就是先把私人工商业变成公私合营企业,然后再把公私合营企业变成国营企业。于是,毛泽东的口气开始变了。
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统战部一个文件上批示说:“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朱健国:靠骗夺权靠权夺产
中国现代史学者朱健国说:“实际上毛泽东在(19)45年的‘新民主主义’,一直到后来的49年的《共同纲领》,开始都是一套欺骗的骗术。那一套都是很好,都是基本上吸收了西方的、民主的、包括毛泽东亲自赞扬过的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他在早期的共同纲领里面也搀和了那么一些,这样才取得了建国初期各阶层的支援和拥护。
“但是他把这个国家政权的架子一搭起来,一旦稳定之后,他马上就真相毕露了。他的骨子里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强行没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切财产都归于一党专政所得。”
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
毛不认旧帐批刘周右倾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否定了10年以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既定决策,表示“要在10年到15年甚至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他没有点名地批评刘少奇和周恩来“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观点。他说:在人民民主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单少杰博士:“毛实际上对刘少奇不满,可能嫌刘少奇在这个问题上有点‘右’了。所以在建国初期一段时间,毛对刘少奇很不满。刘少奇到天津讲的那些话是按照中央的指示。换句话说,也得到毛认可的。但过了一段时间,毛泽东就不认账了,就要提前了。”
这一年,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对民族资产阶级“利用、限制、改造”的六字政策。他正式提出“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和消灭资产阶级,这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质。”
当时中宣部的《宣传提纲》指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要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灭”。
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
尽管毛泽东在1953年9月还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信誓旦旦地说“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要出于资本家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然而中共对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一开始就是强令执行,私人企业主没有任何发言权。中共当时得意洋洋地说:“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
从蚕食到鲸吞
对于私人企业家,中共开始时实行的策略是“步步为营”。
1950年,中国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方股东的酬劳不少于60%的盈利余额。
到1953年,就是在毛泽东表示“要出于资本家自愿”的那次座谈会上,毛泽东提出了一个私人企业的利润分配表,就是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和奖金、私营股东的所谓”四马分肥”,企业主的红利被降低为盈利的20.5%。
1954年9月,中共颁布《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资方的红利和酬劳可占全年盈余总额的25%左右。也就是说,企业主对自己企业的利润只能支配四分之一。
从1953年开始,中共开始在一些私人企业强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并且派出干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经营和管理企业。私人企业家尽管仍然持有多数股份,但是却要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交给公方代表。
即使是这样,毛泽东仍然觉得进展太慢。1955年,毛泽东再次改变政策。这一年11月,毛泽东批评了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12月下旬,毛泽东提出:“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去完成。”
于是,中国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公私合营”运动。私人企业主的利润分红被取消,改为根据企业主的股份每年发放相当于股价5%的“定息”。而企业股价的评估,中共规定要“在工人群众监督下,由资方自估、自报、同行评议,再由行业合营委员会(由公方、工人、资方三方面代表组成)最后核定”。
兵临城下岂敢争价
中国人大的单少杰教授说:“大的环境、大的局面还是政府控制的,所以这个股价本身,资本家敢报高吗?”
记者:“那以你的看法,这个赎买不是按质论价的公平交易了?”
单少杰说:“那不可能的。因为它就像谈判一样的,首先要在对等的情况才能谈判的。资本家实际上处在一个弱势的地方,他根本不具有谈判的地位的。”
(待续)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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