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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惹祸 港限奶令错误检控12人 刺激陆港矛盾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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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附近的香港某郊区商店的奶粉货架。图片摄于2011年1月31日。

深圳附近的香港某郊区商店的奶粉货架。图片摄于2011年1月31日。(图片来源:路透社/Bobby Yip)

港府急推限制带奶粉离港的「限奶令」,错误频生,海关承认,最少错误检控了12名带米糊出境人士,正联络相关人士撤销控罪及安排退还保释金和被扣货品。但中国大陆人士不满要亲自来港领回保释金和被扣物品。事件引起大陆网民指责,矛盾增加,而香港食物及卫生局长高永文分别透过大陆和香港传媒,向被错误拘控人士致歉,又称会检讨法例定义,以免误中副车。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订定的「限奶令」,「配方粉」是指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营养需要及食用。故此,限带范围包括:初生或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幼儿助长奶粉、婴儿羊奶粉、豆奶粉及有机奶粉等。食卫局解释,部份高钙奶粉或子母奶粉只列出「除由医生指导外不应用以喂哺1岁以下的婴儿」,亦属限带范围,因为这类奶粉同时适合1岁以上至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

不过,当局指出,由于奶制品种类繁多,以至出现早前错误检控事件。亦有海关关员致电电台,指当局推行仓卒,指引不清晰,让前线人员捱骂。

事件揭发后,大陆传媒披露更多涉嫌错误检控事件,其中一人为深圳居民徐先生,他的情况与首宗被揭错误检控的南京黄女士一样,来港前问过海关,指婴儿奶米粉不属限制范围,但月中带两罐美素佳儿金装2号奶粉和三罐美素佳儿奶米粉离港时,被指超带,盘问两小时后正式检控,并须自交3000港元保释候审。他形容,除没戴手铐外,整个盘问过程「和罪犯差不多」。

另一名深圳居民王女士则不满子母奶粉同受限制,因为成年人也能喝,「这个执法定义也太模糊了吧!」她19日来港时多买了五罐荷兰子母速溶全脂奶粉而被控,但她声称,香港的药房告诉她,子母奶粉是成人奶粉,不限带。但原来属限带范围,结果她要缴纳2000港元保释金及准备面对审讯。

大陆不少网民对港府接连拉错人反应激烈,首名被拉错的南京黄女士不满香港海关错误执法后全无歉意,且要她亲自来港领回物品和保释金,「可以气的发指!发中指嘛!」她向香港立法会议员求助,提出反索偿。最后只期望可以毋须来港便可领回物品。其他网民促港府道歉,又批评特首梁振英施政水平低,甚至取笑港府「迅速和大陆政府接轨了。」

香港方面,有市民致电电台,批评特首梁振英为提振民望而轻率立法,现时错漏百出,便把责任推卸给海关。

食卫局局长高永文在今天(22日)出版的大陆报章《21世纪经济报道》,代表特区政府向被错误检控的南京旅客和其他受法例牵连的大陆旅客致歉,承认事件中忽略了与大陆民众沟通,不希望少数「误伤」个案加剧两地民间的对立情绪,未来会考虑开设官方微博平台,定期发布信息,听取大陆民众的意见。

他同日在香港的电台节目中致歉,声称明白「限奶令」有不完美之处,无意将错误聚焦海关前线人员身上,当局正集中检视法例的定义及向前线人员提供的指引及数据。

相关标签:奶粉    限奶令    毒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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