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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领导做父母官做惯了,就会不由自主地真把自己当父母,把百姓当不懂事的孩子,什么事都想插一手。说起来还总是为你好呢!
今天,云南省纪委、监察委出了个奇葩的《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通知五大要点,令人大开眼界,我概括如下:
1)除了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一律不准请客吃饭。
2)任何红白喜事,不管分几次办,请客总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
3)宴请时,每桌菜品不得超过12个,荤菜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一半。
4)每桌总价不得超过200元。
5)操办婚事要提前10天向官方申报,丧事必须在事后10天内补报,经有关方面批准才能操办。
为什么要出这样的通知呢?理由那是杠杠的:近几年来,农村请客之风越演越烈,婚丧嫁娶、盖房迁居、升学入伍等事无巨细都要大宴宾客。农村请客互相攀比、奢侈浪费现象严重,请客送礼的人情债成了不少农村家庭的巨大负担。
我相信,通知所说的请客攀比、人情负担问题应该是存在的。问题在于,这类问题该不该由政府插手来管?如果真想解决这些问题,又该以什么方式来管?
如果你是管公款吃喝,管党员干部,大概没人会有意见。但你现在管的是老百姓家里的私事,这些私事轮得上你政府管么?你随意限制百姓请客吃饭的自由,不管你有多么良好的动机,你有法律依据么?要依法行政,依宪治国。你一个省级政府机构,怎么能如此明目张胆地违法行政?该省的领导都是法盲么?
老百姓的私权领域很大,事情很多,那是老百姓自由生活的空间。不管他是好是坏,都由百姓自己承担。按照云南的这种逻辑,领导看不惯的都让政府插手去管,政府管得过来么?
比如婚前性生活现在很流行,婚外情也很普遍,你是不是要派警察去管?男的下班不归家,呼朋唤友在外边吃喝玩乐,影响夫妻关系的现象也不少见,你政府也要管吗?很多家庭宠溺孩子、教育不当,对孩子成长不利,你政府是不是也管呢?类似的事情可以说无穷无尽。且不说你能不能管得过来,如果真管,这些事你能管得好么?
法律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道德也因此才有自己的作为空间。在道德起作用的领域,许多事只适合正向引导,并不适合法律强制。
行政强制属于法律范畴,任何政府的行政强制都必须于法有据,而且在法理上也得站得住脚,而不是任凭官员的长官意志随意行事。这是法治社会的官员们必须具有的基本法律常识。拥有并坚持这一法治精神,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基本人性和普遍人权的尊重。认为“为你好”就可以随意强加于人,恰恰说明这些官员缺少基本的法治观念和人权理念。
李克强总理在谈到政府对经济领域管得过多过死,从而窒息经济活力时,曾批评一些地方“政府那只手喜欢到处乱摸”。事实上,这种现象在中国,远不只发生在经济领域。政府公共权力对私人领域的随意侵犯,在日常社会领域更加常见。而根源,还在于政府权力不受控制,以及官员普遍的法律意识淡漠。像云南省这种连百姓请客吃饭都要政府批准,连荤素菜多少都要规定的荒唐事,就是政府官员无法无天的典型。
你管天管地,还管百姓拉屎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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