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男子王某在聊天软件上注册账号,自称20岁的小伙儿结识了女大学生李某,不仅获取了对方信任还骗得对方的裸照,并以裸照相要挟多次强奸对方。目前该男子因强奸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个堂堂的女大学生,为了网络世界的那一点“精彩”,居然让一个63岁的老汉牵着鼻子走,你说这丢人不丢人?这丢人的事情也确实荒诞可笑,大学生遭骗被强奸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大家似乎已见怪不怪了!昨天,笔者在新华网看到《63岁农村老汉以裸照相逼多次强奸女大学生》的报道,事情发生的经过看似就非常的简单,你看后会怎么想?这背后到底暴露了啥?难道此事的发生全怪这位“坏三”老汉?难道这位女大学生不该好好反思?你说,这在校的女大学生被老汉用裸照逼奸到底羞了谁?
我们先来看看这逼奸的案件是如何发生的?据报道,2011年7月份,喜欢上网的女大学生李某经常使用“飞信”和网友聊天。一日,一个网名叫“坏三”的人主动和李某聊了起来。经过了解,李某得知“坏三”只有20岁,翻看其上传的相册,发现“坏三”还是一个“帅小伙”,于是心生好感,同时也放松了警惕。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关系一确立,“坏三”的要求也就多了起来,为了证明两人关系亲密,“坏三”要求李某发几张裸照给他看。经不住对方的诱惑,她便通过手机发了几张裸照,岂料噩梦就此开始了……
说实话,从报道的内容看,这位女大学生被老汉逼奸,可能有人会认为这很“正常”,毕竟这浮躁的社会骗人的把戏是防不胜防,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过去不是有女大学生被“大字不识一斗”的农民人贩子卖到偏僻山区做媳妇的离奇事件发生吗?可以说,正是这所谓的“正常”被那些骗子所利用,就不正常了!于是,骗子就像猎人一样,设下一个个陷阱等你上钩,很大程度上,在行骗之初,这是一个“周瑜打黄盖”的场景,从这起女大学生被裸照逼奸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大学生表现出的“无知”就很能证明这一点!
一个是年轻貌美的在校女大学生,一个是只有初中文化务农的63岁老汉,两条原本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因为一次网上聊天的机会相交在一起。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女大学生居然被老汉用自己发送的裸照威逼着“牵着鼻子”走,主动送上门去遭人“骗”奸,这才是笔者觉得最可悲的地方。如果这位女孩是涉世不深,书读得不多而轻信网友被骗或暴力要挟被强奸,倒也让人值得同情。然而,这是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居然被骗得那样没了脾气,真有点让人想不通,这不但丢了自己的脸,也把养育你父母的脸给丢光了!
如今,打开网络,时常看到有女大学生被骗或被凌辱的事件发生,真是令人费解,让人麻木!不是女大学生为破灾遭算命瞎子骗奸,就是女大学生遭老汉一夜情骗奸,这回好了女大学生又被自己的裸照逼奸,这大学女生受骗的事件咋一件接一件?为何有那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这么容易上当受骗?相信大家跟笔者一样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在此笔者倒是想问问:我们的学校不是从小就在抓素质教育吗?不是每年培养了许多的人才吗?可如今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怎么如此缺乏基本常识?这背后羞了谁?!
还有,时下这浮躁的社会也是光怪陆离、眼花缭乱,出错也出位,“裸露”成了“一裸成名”的终南捷径。在这种审美情趣遭致任意颠覆的语境下,不少人的道德意识受到了严重“污染”。当代的大学生毕竟更容易接受社会上的这种“新思潮、新思想”的熏陶,信息化高度发达的社会,让许多人少了传统道德意识的束缚,许多大学生不但不以“裸露”为荣,甚至不以“卖淫嫖娼”为耻了!反认为这是一种时尚,是追求人生价值的方式,以致于乐此不疲。此事的发生,可以说也把社会道德的脸丢光!
透过这则简短的新闻,笔者想说,当今的世界,虚拟的世界固然美丽,但也为罪恶之手打开了方便之门。就本案而言,虽说骗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处罚,但留给这位女大学生的心灵创伤怕是一辈子也抹不掉的。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难道只是因女大学生一时糊涂惹来的麻烦?要知道,人毕竟不能脱离现实世界而生存!如今许多的大学生任然生活在这虚拟的世界里,与社会就有着很大的脱节,网上经常爆出的大学生被骗的事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否则,除了丢人现眼,到头来吃“哑巴亏”的永远是你自己!
【古月轩主】2012-11-16于上海[page]
63岁农村老汉以裸照相逼多次强奸女大学生
63岁男子王某在聊天软件上注册账号,自称20岁的小伙儿结识了女大学生李某,不仅获取了对方信任还骗得对方的裸照,并以裸照相要挟多次强奸对方。目前该男子因强奸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约定见面,20岁小伙儿成63岁老汉
一个是在校的女大学生,一个是只有初中文化、在农村务农的63岁老汉,两条原本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因为一次网上聊天的机会相交在一起。
2011年7月份,喜欢上网的女大学生李某经常使用“飞信”和网友聊天。一日,一个网名叫“坏三”的人主动和李某聊了起来,经过了解,李某得知“坏三”只有20岁,翻看其上传的相册,发现“坏三”还是一个“帅小伙”,于是心生好感,同时也放松了警惕。两人很快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关系一确立,“坏三”的要求也就多了起来,为了证明两人关系亲密,“坏三”要求李某发几张裸照给他看。经不住对方的一再要求,李某便通过手机给“坏三”发了几张裸照,不料自己的噩梦开始了。
2011年10月份,“坏三”多次邀请李某到其家中见面,但均遭到拒绝,“坏三”便用裸照相威胁。无奈之下,李某只好按照对方要求赶到长清五峰山街道与之见面。出人意料的是,赴约而来的是一名63岁、自称是“坏三”朋友的老汉。
以裸照相逼,老汉多次强奸女学生
夜幕逐渐降下,李某仍未见“坏三”露面,老汉也含糊其辞,直到晚上十点,李某始终无法拨通“坏三”的电话,见到谎言被揭穿,老汉承认他就是一直与李某联系的网友“坏三”,发现李某要离开,此时房间并没有其他人,老汉突然凶相毕露,锁紧房门,不顾李某的反抗将其强奸。第二天一早,老汉再次对李某实施强奸,并用手机拍摄下两人赤身裸体的画面,除此之外,老汉还从李某的手机中找到了李某亲人、同学、好友等人的电话,扬言“如果你不听话,便把裸照传播出去”。
此后,老汉多次与李某联系,以张贴照片、将此事告知同学父母等相威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2012年3月份,老汉再次在家中将李某强奸,还用手机录了像。2012年4月13日,老汉威胁她到家中欲发生性关系,被她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4月19日晚上,老汉不顾其反抗将其强奸。第二天晚上,李某借口有事逃回家中,父母发现李某回到家中举止异常,连连追问下,得知女儿多次遭到老汉强奸的事实,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辨认照片,确认王某就是多次对其侵犯的老汉。
被告人因犯强奸罪被判6年徒刑
近期,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经调查,王某,63岁,长清区人。王某供述,和李某在网上聊天时,他就不怀好意,故意在网上找到一张帅哥图片,谎称是自己的照片,并称自己只有20岁,博取李某的好感。在获得李某裸照后,便以此为把柄,多次要挟李某发生性关系。
长清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济南时报